【轉師資培育中心公告】107.11.14日(三)中午12:10辦理教育實習推介說明會,請欲參加108年教育實習之師資生務必與會!
時間:1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開始簽到;中午12時30分會議開始。
地點:本校民生校區國際會議廳。
對象:
一、參加108年2月份半年制教育實習之師資生
(實習期間為108年2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
二、參加108年8月份半年制教育實習之師資生
(實習期間為108年8月1日至109年1月31日)。
資格:
一、大學部:預計於參加教育實習課程前一學期取得修畢普通課程、
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之證明文件及大學畢業證書,
且非第二款之在校生,得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
二、碩、博士班在校生如於參加教育實習課程前一學期符合下列情形者,
得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
(一)取得大學以上學歷之學位證書。
(二)須取得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之證明文件。
(三)修畢碩、博士班應修學分(惟碩、博士班學生應修畢學分是否含學位論文,由所屬學系所自行認定)。
http://www.cte.nptu.edu.tw/files/14-1026-90645,r4-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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