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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國立屏東大學張平沼總裁暨陳淑珠董事長伉儷獎助學金

一、獎助對象:本校特殊優異表現之學生(惟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得優先考慮)。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年補助五名,每名獎助新臺幣伍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

    (一)在學期間於學習領域上有特殊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者。

    (二)在校成績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

    (三)受領本獎助學金者,在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

四、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含學科及操性成績)需蓋有學校印鑑證明,不得以影本替代。

(三)學生證正反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四)優異表現證明或其他獲獎證明。

  (五)個資運用聲明暨同意書。

(六)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五、本案受理申請期間:資料請於114年9月22日(一)前送系辦申請。

六、審查與發放:經由本校秘書室校友服務組審查通過後,通知各學院獲獎學生,並於校慶典禮中進行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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