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發展組】115學年度「國立屏東大學校務精進助學金」申請資訊

依據本校「國立屏東大學校務精進助學金要點」辦理,為協助本校學生因應國際情勢及生活變故以安心就學,並培育校務推動學生領導力,特開放本助學金申請,學系推薦同學

一、申請資格:凡具本國國籍之本校日間部學士班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皆可參加申請:

  • 因美國關稅影響而遭遇生活變故學生。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補助金額與名額:

    各系依新生班級數量推薦,每班推薦1名,每名核發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三、申請應備文件:

    請備妥下列文件,並於規定期限內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未依期限內提出者,均不受理):

  1. 助學金申請書。
  2. 資格證明(擇一檢附):

      *學生申請獎助學金切結書(適用家庭經濟受美國關稅影響者)。

      *115年度鄉鎮市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1. 前一學期成績單(須包含操行成績及班級排名)。
  2. 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3. 加分佐證資料(建議檢附以利排序評比):

參與校務推動(含營隊活動)之證明、前一學年度期間參與國內外政府機構主辦或委辦之各項競賽獲獎證明。

四、獲補助學生義務:

    領取本助學金者,須參與學生活動發展組籌辦之115級新生領航營培訓活動、新生領航營(8/26-28),或參與學務

    處辦理之研習活動,以及後續四次大一班會入班宣導活動。相關服務時數規範將由本組另行公告。

五、注意事項:

  1. 未依公告規定辦理或未完成各項協助推動校務義務者,得取消其資格並於領取後追回助學金。
  2. 助學金領取期間如有休退學、轉學、受小過(含)以上處分者,得取消其資格並追回助學金。
  3. 申請人保證填寫資料均屬事實,經查資格不符,或發現有偽造事實、變造證件等情事者,將追回已發給之助學

金,並負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及相關法律責任。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 115年5月4日(一)12:00止。

*收件地點:民生校區學生活動發展組。